第三百五十二章 宣判(3 / 4)

权,广汉红旗安全防盗门门厂生产的安全防盗门,完全符合国家c级最高标准,没有瑕疵……”

    “……综上所述,这次事件,符合用户对产品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利后果的特征,专利发明人周至,旌阳金安锁具有限责任公司,皆不应承担法律后果。此次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告人鲁中平承担,如原告不服判决,可以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

    案子宣判结束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被李辛请到了了演播厅,进行了一场二次辩论。

    双方并没有剑拔弩张,反倒是有点惺惺相惜的味道,最终将矛盾的焦点,指向了缺乏国家标准这一条上。

    另外就是公共事业部门对于新出现的事物把控不及时,表哥当场演示了在专业特殊工具的辅助下,拆解一道安全门锁其实也不是那么的麻烦。

    但是这又涉及到了一个安全问题,就是这个专业特殊工具,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才合法,是厂家维保人员就可以使用,还是必须在公共事业部门相关人员授权并监督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的问题。

    再作引申,那就是关于开居民住所大门,说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到这里黄律师和胡律师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终也没有讨论出具体结果,但是双方达成一致,那就是整个工作流以及相关手续的制定,迫在眉睫。

    节目的最后还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金安锁具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总工程师许安然认为自己虽然是被鲁中平教授告了,但是对于鲁中平教授个人并没有什么意见,并且还非常佩服。

    他认为此案或许就能够给国家尽快制定安全防盗门等级标准;制定公共事业部门相关人员,处置类似事件的标准步骤;加强专业培训;厘清法律边界等,都有着莫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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