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们为什么要打劫。”
赵霸道:“官府逼得我们没有活路,只能落草为寇。”
“哈哈,放屁!你们打劫,是因为你们是土匪;我干你们,是因为我叫萧麦。一样的道理,懂吗?我数三个数,死还是降。”
“一!”
一个山匪赶忙道:“投降,就能活?”
“能不能活命,官府说了算,我要做的,就是送你们见官。”
“二!”
话音未落,萧麦便觉聚义厅内怒目如箭,万箭齐发,箭箭皆中己身。
显然,不少人都很清楚,论自己的罪,自首也得千刀万剐。
山贼二当家一挥腰刀:“腰里别个死耗子,冒充打猎的!萧麦那么牛逼,哪有空管我们这些小人物!弟兄们一起上,砍死这狗娘养的!”
可是,吆喝归吆喝,他上前几步后,发现没人跟自己,于是又退了回去。
“都是吃干饭的,一群废物!”
萧麦大失所望,还以为能痛痛快快地打一场。
他摸了摸红绸,心想不戴此物,山匪们或许就不会这么笃定自己的身份了。
“想活命的,就互相把手绑起来;想死的,就给我——跑!”
喊到最后一个“跑”字,萧麦猛地抬高声量,犹如狮子吼般,然后加快脚步向面前这群人冲去。
明明是以寡敌众,他却反而成了猎食鸡鸭的苍鹰。
众山匪被这一声咆哮,吓得迅速分成两派。
一派丢下兵器,跑到一旁蹲下,另一派则转身从聚义厅的后门逃走。
萧麦则把脚力发挥到极致,倏地一下追出了聚义厅。
聚义厅内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呼呼”的火焰声和“嘟嘟”的冒泡声。
本来打算投降的山匪,看到萧麦跑远,只剩下一个秀气少年留守,互相交换眼神,生出了歪心思。
少年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笑道:“我与萧麦同行,你们不会以为我很弱吧?”
一句话,顿时打消了所有人的歪心思。
“快些束手自缚,再晚点,萧麦回来,就要说你们不是诚心投降了。”
少年善意地提醒了一句,从怀里面掏出一个纸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