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双方举证、质证环节已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由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表总结性辩论意见。
先由控方言。”
控方检察官起身,从容地整理了一下衣装,开始了总结陈词:
“我方的立场在之前的质证中已经非常明确。
控方始终坚持认为,第四代【正义】未经授权、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能力,这一行为本身,已构成无可争议的滥用职权。”
“既然辩方律师反复强调,我的当事人张作为市长的行为可能存在包庇嫌疑,从而试图为【正义】的行为正名,那么我必须在此指出两个关键事实:”
“第一,张作为先生作为一名父亲,在听闻自己孩子遭受伤害的陈述后,出于关切而要求进行调查,这是人之常情,是情感驱动的反应。”
“这与他作为市长的职权行为应区分看待。”
“辩方律师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直接将一位父亲保护子女的举动定性为‘蓄意包庇犯罪’,这不仅过于武断,也完全忽略了人性与亲情的基本逻辑。”
“何况,张作为的行为既有受情绪影响的可能,也有小孩撒谎的可能,因此直接贸然将其打为包庇行为未免有些不妥当。”
检察官的角度不可谓不犀利,但玛莎玛尔的反应也很快,立刻反击,试图将话题拉回核心:
“我希望控方不要回避我刚才提出的核心疑点——张迪是【浸染者】,且实际年龄远户籍记录!
一个拥有如此能力的年长少年,真的会被一个比他小得多、且毫无特殊能力的女孩反过来霸凌吗?你觉得这合乎常理吗?”
检察官似乎早已料到这一问题,不慌不忙地回应:“辩方律师,案现场并非只有鹿聆霜一人,不是还有两位身份不明的少年吗?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否是【浸染者】?”
“这一切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调查清楚,您如何能断定冲突的起因就一定如您的证人所说?”
玛莎玛尔:“你真的觉得这可能吗?这次旅行的两个学校可都不是特殊学校,怎么可能有【浸染】的学生?”
检察官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开始借力打力:
“律师小姐,您自己方才也详细阐述了逢鹿山地区户籍管理的特殊情况,既然存在‘黑户’,为何就不能存在未主动申报的‘隐性的【浸染者】’呢?您的【正义学】知识应该告诉您,这种情况并非绝无可能。”
法官点头附和:“的确无法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请辩方继续言。”
检察官:“好的,也就是说,在关键第三人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武断地认定张作为市长的初始动机就是‘包庇犯罪’。
他启动调查程序的行为本身,是基于其获得的信息和一名父亲的立场,具有其逻辑合理性。”
玛莎玛尔的脸沉了下来:“你这句话的逻辑也适用于你自己吧!
无法知道另外两位少年的情况,也不能代表着张作为就是无辜的。”
检察官显然预料到了这一角度的反击,依旧从容不迫:
“当然是这样!
也就是说事情的关键就是两位少年的身份,而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二点:其实不论张作为调动警方的目的如何,从警方执行层面来看,他们当时的核心任务和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就是查明真相,找到那两位身份不明的涉事少年。
这一点,其程序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这个过程却由于第四代【正义】强行介入粗暴地中断了!
更令人费解的是,【正义】女士在动用其号称全知的能力进行所谓的‘调查’后,竟然同样未能揭示那两位关键少年的身份!”
检察官的声音此时陡然拔高,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