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对马兴国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也是应当的。”
“可是,马兴国却在你们双规期间死亡!张俊同志,请问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刘书记,有证据表明,马兴国是自杀。”
“张俊同志,那你有没有查明白,他为什么要自杀?”
“刘书记,案情还在调查当中,马兴国到底是畏罪自杀?还是遭受到了胁迫,不得不自杀?我们临溪市公安局的同志,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在有司机构定案之前,我不能用畏罪自杀这样的词来做总结。”
刘显华又问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那么,临溪市纪委在传唤马兴国之后,有没有向上级党委备案?”
张俊手心里的汗更冷了!
这一点的确是张俊和路长久的疏忽!
当然了,他们也是特意疏忽了这一点!
因为张俊是想出其不意,抓住马兴国进行严审,从而挖出临钢厂背后的利益链。所以他们想等有了结果以后,再进行汇报。
然则,从办案程序上来说,张俊和路长久的这种行为,却是违反纪律的。
事情发生之时,可以说是事出有因,为免打草惊蛇,不得不采取果断的抓捕措施。
可是当马兴国到案以后,为什么临溪市方面,还是没有向上级纪委、或者党委备案?
刘显华抓住这一点,便可以合理的怀疑,张俊是否存在公报私仇、故意整人的嫌疑!
张俊情急智生,说道:“我有向上级纪委汇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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