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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矿,对于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祭祀用的神圣道具,都是用金子做的。
而且,金子还能用来跟其他部落交换各种资源,比如说食物。
“亚玛希,纳莫西阿卜拉洛古丽。”
纳莫洛部落一眼就认出阿帕奇,骂骂咧咧的冲过来。
阿帕奇不跟他们废话,直接举起枪,把最前面的那人给崩了。
......
“挖机马拉斯卡!”
纳莫洛部落似乎意识到阿帕奇手中武器的强大,小队长连忙大喊,让族人散开!
他话音刚落,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脑袋,绽放出血花,应声倒下!
“阿鸡!”
纳莫洛部落的族人眼睁睁看着小队长死亡,他们悲痛欲绝的大喊。
阿帕奇可不会给他们温存的机会,又是一声枪响,又一人倒下。
宋康也没有在一旁看戏,他举枪快速射击,一秒钟干掉一个。
他在“骑马速射”比赛中,夺得魁首,枪术自然了得。
不能说百发百中,起码十发能中九发。
纳莫洛部落还在发呆,直到死了二十人之后,才后知后觉。
他们掏出一个贝壳,吹起哨子,通知其他族人支援。
做完这一切后,立即缩入丛林中,避其锋芒。
“走,把金子装好,快走!”宋康沉声道,他快步跑回洞中,用麻布包裹住黄金背在身上。
其他人见状,学着他的动作,就连柔弱的雅芝,也同样背起二十斤重的金子。
纳莫洛部落的金矿,纯度很高,金子几乎没有杂质,连提炼的步骤都可以省去。
宋康临走前,将一件东西随手丢到地上。
他的目标,肯定不是只拿这些金子,而是整个金矿。
他根本不怕纳莫洛部落会来找麻烦,反而担心对方突然理智起来。
宋康这种思想,一看就是初生牛犊,太有道德感了。
如果换做孟宇寰,这小子估计会直接杀上门,管你三七二十一,全屠了再说!
人命,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