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最是美味野兔肉(4 / 5)

都市邪君 布衣帅哥 1874 字 2天前

野兔,烤地瓜,想发坡火都行。”丁一微笑道。

    “地瓜?是红薯吗?坡火又是什么?”这种乡村名词对唐棠来说实在太陌生了,水月夜天也是如此。

    “地瓜就是红薯。至于坡火,冬天山野里的草都枯了,无聊了找一处点着了,能烧出一大片黑圈来。”丁一道。

    “那是挺无聊的,万一火烧到村里来就惨了,还是不要干了。”唐棠道。

    “哪有那么夸张,那火烧一会儿也就自己灭了。”丁一道,“我也是跟村里的孩子们学得,自己倒是没有去尝试过。”

    说话间,王平端了一个脆炒白菜帮子和猪大油炒萝卜上来,这俩菜做起来速度比较快,丁一又去带来的东西里翻了翻,拿了几根香肠出来让王平媳妇切了,四个人就围桌一坐先喝了起来。落座前丁一喊了王晓宇,却因为这腼腆的孩子死活都不愿意进屋只能作罢。

    喝了一会儿,野兔骨头汤炖兔肉丸子也出锅了,王平媳妇先是盛了一大盆进来,又给王晓宇盛了一碗让他在外面吃,自己也在丁一的一再邀请下在桌边坐了下来。不过她滴酒不沾,跟着吃了点菜就又出去准备饭了。在这边,农村妇女一向都是这样,来了客人很少上桌子吃饭,唐棠有些看不过去,王平和他媳妇却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热乎乎的汤,热乎乎的肉丸子,吃得唐棠大快朵颐,水月夜天也是连呼好吃,两只野兔本来就不大,一会儿工夫就被他们把盆子吃了个底朝天。看着他们抢菜吃的样子,王平脸上带着笑容,却也不觉得没理数。自家的菜被人抢着吃,这说明做的好吃,值得高兴才对。

    “好吃,我决定了,每天我都要去逮几只坡兔子来吃。”唐棠心满意足后发誓道。

    “乡下最是美味野兔肉,我们一起去,一年不吃还真是难以割舍这美味,多逮几只吃个过瘾。”丁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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