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最是美味野兔肉(2 / 5)

都市邪君 布衣帅哥 1874 字 19小时前

是野兔,这里人都叫它坡兔子,就是在野地里生活的兔子。”丁一道。

    “哦,坡兔子,我还以为是破兔子呢,心想破了的兔子怎么吃。嘻嘻,好玩。”唐棠笑了起来。

    丁一和水月夜天也笑了起来,除了酒又从车上拿了些东西,三人提着才进了王平家的门。对着院里忙活着的一个中年妇女丁一叫了声“婶子”,这就是王平的爱人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一边打下手帮忙,那是王平的儿子王晓宇,见丁一进来喊了声“哥”,就不说话了,样子有点腼腆。

    “来来来,屋里坐,一会儿工夫就能把兔子炖上了,我先炒两个菜咱们先喝着。”王平在屋里招呼道。

    丁一领着唐棠和水月夜天来到北屋,这里农村的房子都是坐北朝南三间房子是主屋,两边院墙接着主屋,然后在南边院墙的位置会盖一间南屋一间猪圈,四下一围就成了一个天井的格局。进了主屋把手里的东西贴墙放下,王平嘴里念叨着“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这就是你的家,回家看你叔和婶子空着手就行”,言语中的真情实意倒是没有假,唐棠和水月夜天不由对他高看了几眼。

    三间主屋,中间一间是过道和灶台,多少年烟熏火燎之下房顶是黑乎乎一片,王平忙把三人让进东边那间屋子里,一盘炕在南边靠窗户的位置,北边空地上则摆着一张方桌和几个凳子,仔细一看刚刚擦过,估计王平刚才就是在屋里干着活来着。

    丁一拉过个凳子坐下,唐棠和水月夜天看了看也都跟着坐了下来,王平说了句“你们先喝点水”就出去忙活菜去了,丁一小声道:“不错,我还以为你们会嫌脏不敢坐呢。”

    “切,小瞧我了是吧,我今天要是不坐,还不被人嘲笑一辈子啊。”唐棠道,“再说了,我又没有洁癖,就算衣服脏了再洗就是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佩服你们俩的,你没看叔那眼神,明显很是吃惊啊。”丁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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