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就在绝望即将彻底吞噬他时,另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出现在巷口。
那是个同样形容枯槁像是作家的男人,他身上有铅笔的气息,而且是他最爱的铅笔。
共平再次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向对方发出了恳求。
「大哥……快给我一支铅笔……我求你了!」
共平的声音带着哀求的气息,想要一支铅笔。
「我真的想要一支铅笔……」
共平就想要一支铅笔,为什麽有的人就是不愿意呢。
那男人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脚下这不知所谓的东西,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先是闪过一丝错愕,随即被一种猫捉老鼠般的戏谑光芒取代。
长期写作让他麻木的神经需要更强烈的刺激。
他脸上缓缓扯出一个扭曲而残忍的笑容。
「好,给你一个机会!现在去参加喝香槟大赛,只要你能够获胜,我就给你铅笔。」
没有犹豫,共平答应了对方。
男人给共平开启了一支又一支香槟。
共平接过香槟,边走边喝。
他们穿过大街小巷,穿过人山人海。
有人甚至将他们的行为艺术拍成了视频,复制十万份发给全世界。
在这短短几分钟里,共平便经历了霍米加所能经历的一切。
过了许久,男人一脚踹翻共平,大摇大摆的离去了。
「铅笔……说好的铅笔呢?」
共平用尽最后力气,去索要他应得的铅笔。
然而男人羞辱道。
「你这种没文化的人,也配写作!给我记住,在这个世界,强者就是要羞辱弱者!」
共平彻底的倒下了。
他真的需要一根铅笔。
拿不到铅笔的共平如是想着。
如果以我为主角写一部作品的话,那一定,是一个悲剧。
「你需要这个,对吗?」
就在这个悲剧故事即将画上句号时,一头金发照耀了共平的视线。
乔……乔尼?!
在那一刻,共平下意识的想到了那位《铁球跑》里的JOJO先生。
但当他仔细,凝视时才发现,对方戴着一副斯文的眼镜,穿着一身兼具科技质感与时尚气息的白色外套,并非那位飙马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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