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拉了两口,大哥大就跟催命似的响了起来。
谢冬梅抄起电话接通:“喂?”
“谢大夫,我是陈砚君。我这边处理完了。你直接去邹瀚海家楼下,我们在那儿碰头。”
“好的,我先去那等你。”谢冬梅挂了后,随便吃了几口后端起水杯将温水一饮而尽,起身抓起帆布包就往外走。
从医馆到邹瀚海家住的筒子楼,要穿过大半个镇子。
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谢冬梅走在路上,感觉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沉。
她心里头盘算起来,等这事了了,得赶紧去买辆自行车。
给明礼买一辆,他每天医馆家里两头跑,有了车能省下不少脚力。
等把招娣接回来……
也得给她买一辆,最好是那种带后座的,她这个当妈的,还能载着闺女去镇上逛逛,把这十几年的亏欠,一点点补回来。
至于郑明成那个臭小子……
谢冬梅撇了撇嘴,算了,也给他整一辆吧,省得他整天惦记着别人的三蹦子。
她站在邹瀚海家楼下正琢磨着,一阵‘突突突’的轰鸣声由远及近,瞬间吸引了街上所有人的目光。
谢冬梅抬眼望去,只见一辆崭新的嘉陵摩托车,在阳光下闪着锃亮的光,一个急刹,稳稳地停在了她面前不远处。
骑车的人穿着一件黑衬衫,戴着一副时髦的蛤蟆镜,不是陈砚君是谁?
他长腿一跨,从车上下来,摘掉眼镜,冲谢冬梅点了下头。
谢冬梅的目光在那辆摩托车上停顿了两秒。她想起自己刚才还在盘算的自行车,心里那点念头瞬间就熄了火。
就郑明成那小子的德性,要是看见陈砚君这派头,眼珠子都得黏在上面。
到时候别说自行车了,他怕是没两天就得闹着要摩托了。
省省吧,那钱还不如留着给招娣扯几身新衣裳。
“走,先去见黑皮与柱子。”陈砚君没多废话,冲她一扬下巴。
他带着谢冬梅拐进一条僻静的小胡同,胡同深处,两个精瘦的年轻人正蹲在墙根下抽烟,看见陈砚君,立刻掐了烟站得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