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的末世,或者也可以归类到游戏分类,反正不管归到上边的哪一类,看的人都一定会比归类到奇幻的多得多。
但是,我固执地选择了奇幻分类。
理由很简单,这个故事,绝大部分是在奇幻背景下展开的,而我的第一本书,也是奇幻故事,我对这一分类有一种天生的好感,再加上我不希望别人通过故事分类猜到我的结局,所以,我最终选择了最没人看的奇幻。
而且,当时我也许是太过自我膨胀,总以为在卖萌和搞笑作品横行的奇幻分类里独树一帜,或者能吸引到一些口味独特的读者,开创出我自己的一片天地。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某一分类里什么样的作品出现最多,其实不是作者的选择,而是读者的选择。
只有那么写,才有人看。
我的妄想在签约后的第一次推荐就被打得粉碎。
看着那可怜的收藏数,我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写的作品,真的烂到这种地步?
我安慰自己,现在刚开个头,字数太少,而且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所以人问津是正常的。
但是,之后的ri子,验证了那只是我的自我安慰而已。
随着字数的增多,收藏的人数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有下降的趋势。
看来,我的雄心壮志,只不过是可笑的痴人说梦而已。
偏偏,我老是固执地不肯放弃我坚持的东西,不愿意去写一些读者喜欢看的情节,加上为了不断凑字数,写了不少挺水的章节,自然,就人问津了。
那时,我第一次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在那个时候,支撑着我写下去的,是我那位朋友,还有起点的编辑,以及我自己的责任心。
即使如何不招人待见,我的那位朋友依然在百忙之中关注我,时时问我的进度,给我出主意,虽然,她的主意和我的想法总是格格不入,但是至少让我知道,还有人在关注着我的写作,而编辑也并不因为我文章不招人喜欢就放弃我,依然时时给我推荐,甚至还给我入v的机会,只是我实在怕成绩太过丢脸,谢绝了编辑的好意。
而在我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