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审判日:超出量刑建议的判决!(第1/2页)
“咚——”
“全体起立!”
书记员大喊一声,审判庭内所有人哗啦啦站起来,看向法台方向。
张开凤跟陈晶晶俩人尤其紧张。
因为接下来,就是揭晓她们命运的关键时刻。
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陈忠汉手捧判决书,扫了一眼,沉声宣读:
“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对于被告人张开凤故意毁坏财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已审理完毕。”
“经查,被告人张开凤与X月X日晚八点三十七分左右,在小区内遛狗,与被害人林北相遇......”
“张开凤向其宠物犬下达明确指令,使其攻击被害人,造成其古董瓷器破碎......”
“事后,为逃避赔偿,张开凤在小红猪发布诽谤视频......并曝光被害人身份信息,使其遭受严重网暴,并因此患上抑郁症......”
“本案,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实充分。”
“现作出如下判决:”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张开凤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