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
毕竟打小鬼子需要枪支弹药,如果这些枪支弹药不用,那也是浪费。
邋遢男子甚至跑到了那群被击毙的小鬼子处,将他们的三八大盖和弹药手雷,全部取了回来。
甚至还从一个小鬼子脚上扒了一双结实耐用的昭五军靴,穿在自己脚上。
邋遢男人将自己脚上原先穿的那双破布鞋丢掉,当穿上这双崭新且合脚的眧五军靴后,整个人都变了,气质瞬间被拉满。
此时的邋遢男子目光深邃,眼中仿佛有星辰大海。
全身涌动着铁血肃杀之气。
他抽出一把三八大盖的刺刀,将脸上的胡子刮得一干二净。
邋遢男摸着光滑的脸面,偶尔触到几根胡茬。
感觉轻松不少。
他本是个讲究人。
即便在打仗的时候,也很注意自己的仪容。
只是因为得了失忆症,让他变成了一个超级邋遢鬼。
现在由于撞击使他大脑恢复正常,那么必须找回曾经逼人的帅气。
摸着自己乱蓬蓬的长发。
邋遢男人准备用刺刀刮去头上的长发。
他的手刚准备动,却被一只柔弱无骨的玉手给捏住了。
原来是金曼莎,她笑语嫣然,明哞皓齿,妩媚至极。
“傻子,不,不,这位英雄,我来帮你一把。”
她说着,从身上战术背包中居然摸出了一把剪刀。
由于条件反射,邋遢男子看到这把剪刀全身一个激灵。
邋遢男也不矫情,席地而坐,让金曼莎来打理他的头发。
这金曼莎手脚麻利,挥舞着剪刀一顿噼里咔嚓的剪发,将邋遢男乱蓬蓬的头发剪成了板寸。
此时的邋遢男还叫邋遢男吗?
只见他剑眉星目,国字脸,脸颊上有淡淡的络腮胡印,高鼻梁,大嘴。
深邃的眸子中,有着自信的神光,更有铁血军人的坚毅果敢。
虽然身上的衣服很是破旧,但掩盖不住他那逼人的帅气。
看着站起身来的邋遢男人,金曼莎“啊”了一声,捂住了自己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