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都不同,单是兰桂坊、湾仔、尖沙嘴,估计三个月也玩不完。不过名气最大、富有特『色』的酒吧区,非兰桂坊莫属。
兰桂坊是位于香港中环云咸街与德己立街之间的一条短小、狭窄、呈l形并用鹅卵石铺成的街巷,街巷满布西式餐馆和酒吧,名声震天,不少电影里都有兰桂坊的场景。
半个小时到兰桂坊,这时候,已经过了兰桂坊的“欢乐时光”,所谓的“欢乐时光”(happy hour)意指白领下班到晚饭之间的一段时间。因为受英国文化的影响,香港人通常下午3时左右会有喝下午茶的习惯,而晚饭时间则在8时左右。所以happy hour是上班族与同事喝两杯啤酒、吐吐苦水的好时机,此时酒水也比晚上便宜。而晚上9点开始,则有许多时尚新『潮』的年轻人及外国人来酒吧饮酒娱乐,灯红酒绿,五光十『色』,愈夜愈精彩。
李二公子显然对兰桂坊非常熟悉,首先带着任曦把车停在一处僻静的地方,然后又带着任曦走了五六分钟,途中还左右看看,好像在看有没有狗仔盯梢什么的。
眼前是一家很不起眼的酒吧,连名字也是英文的,叫做llet。好罢,以任曦如此犀利的英文,也没办法知道这是个什么意思,只能认定这是老板自己弄的合成词,要不就是鬼佬的俚语词弄的。
进门的时候,看到李泽凯从兜里掏出来一个皮夹子,然后从里面掏出来一张金晃晃的卡给看门的示意来一下,指着任曦说了一句:“这是我朋友。”便招呼着任曦进去了。
里面的灯光无比的昏暗,任曦进去的时候因为光线骤然变暗的关系,根本就看不清楚里面有什么,只能隐约间看到不远处的台上有人在唱摇滚,而屋顶上的镭『射』灯不时的扫『射』着台下的空间,可以看到有人影闪现。
很快就适应了灯光,看到李泽凯在前面招手,快走几步,看到的几乎都是鬼佬,才知道原来看过的报道是真的,在九七以前,出现在这里的人八成是鬼佬。
紧走几步,随着李泽凯走到靠前的一个六人座的空间里坐下,任曦这才赫然发现,那顶上镭『射』灯不时扫过的表演台下区域,那里是一些衣着『性』感或者说是火辣的小妞在舞动着她们的躯体,随着音乐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