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一章: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结局(2 / 12)

sp;  鹏飞看到乞儿手指指向,就能判断出乞儿指着的两个“之”在《孟春纪》,且能知道在《孟春纪》什么方位。

    第一个“之”字,是“孟春之月”的“之”。

    第二个“之”字,是“立春之日”的“之”。

    孟春之月,春天的第一个月。

    立春之日,立春的那一天。

    这两个“之”的用法相同,意思都是“的”,语气助词。

    理论来讲,都可以删去。

    孟春之月、孟春月,立春之日、立春日,意思完全一样。

    《吕氏春秋》之所以用“之”,第一个主要是为了对仗工整。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

    第二个主要是时人文字习惯。

    “之乎者也”这四个字,是时人文章必不可少,所用最频的四个字。

    以城门头上悬挂大木牌上的字作为规则为准——但有可增、删、改一字者,赏千金!

    乞儿所提出的删“之”完全没有问题。

    但在鹏飞看来,此事就完全不是这么个事,这千金根本就不是为这些贱民贱商准备的!

    从政治考虑,此事是彰显主君权势。

    从文化考虑,此事是探讨学问,精益求精铸造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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