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衣服,把他从床上抱到了什么地方。
他实在困得厉害,确认了把他搬来搬去的是钟杳,就放心地继续埋头苦睡……
再睁开眼睛,好像就到了这儿了。
……
林竹悄然冒出了个念头,眼睛瞬间放光。
林竹心跳激烈,压不住兴奋,一把拉开门,蹬蹬蹬蹬跑下了二楼的楼梯。
钟杳就在客厅里,循声回头,挑挑眉峰。
这幢别墅实在不算大,客厅被划分出了几个功能区,钟杳正在窗前准备早饭。
他今天穿了一身家居的休闲装束,围着围裙,一身的人间烟火,温柔真实得触手可及。
“哥!”
林竹兴奋得脸都有些发红,飞快跑下楼梯:“你是带我回家了吗?咱们是还要去哥大吗?还去不去百老汇?你说你要念诗——”
话音未落,他已经被钟杳径直抄了起来,拖着往上抱了抱,放进了壁炉边的沙发里。
钟杳一本正经地佯作严肃,敲他脑袋:“不穿鞋,长本事了?”
林竹脸上一热,讷讷解释:“楼上有地毯,特别舒服,忘了……”
钟杳挑挑唇角,没应声。
有些人爱屋及乌,显然一点儿都没发现他托林松跨国协作,把小少爷自己书房里的地毯给偷运出来了。
林竹怕的不是那个屋子,是在那里面被困住的那些自我怀疑的、孤立无援的时光。
那间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