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章 现场指认应有惩罚(3 / 3)

好井盖,开车跑了。”

技术人员在井口边缘的金属部件上,提取到一枚模糊的指纹:“指纹经增强处理后,与刘百军的指纹特征点高度吻合,且指纹边缘沾着的黑色纤维,与尼龙绳纤维一致,确认是他打开井盖时留下的。”

此外,在井口下方的井壁上,技术人员还现了黑色袋子的残留碎片,材质与刘百军供述的“装尸袋”

完全一致。

“你把尸体扔进下水道后,去了哪里?为什么要烧车?”

小周追问,镜头扫过刘百军指认的“停车位置”

刘百军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开车去了郊区的废弃工厂,怕你们查到面包车,就倒了汽油把车烧了——汽油是我之前买的,本来想给电机用的。

烧完车我就躲在工厂的铁柜里,以为能躲过,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他的解释与警方在工厂现的汽油空桶、烧毁的车辆残骸完全对应,进一步印证了其作案事实。

整个指认过程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刘百军的每一句供述都与前期的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结果精准对应:等待位置的鞋印与纤维、搏斗位置的血迹与擦伤、抛尸井口的指纹与袋片,甚至连他提到的“碎石子划伤掌心”

“汽油烧车”

,都与证据链中的细节完全吻合。

当指认接近尾声,刘百军突然挣脱警员的束缚,朝着井口跪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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