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我就是去泡泡妞,骗骗吃喝,苟在王宫里总比混迹集市强。”
张哲翰大笑:“哈哈!如果贫僧帮你把任务完成了呢?”
渔翁狐疑道:“你?行不行啊?”
张哲翰嘴角一翘:“你觉得呢?”
渔翁想了想,缓缓点头:“我觉得你可能校”
“为什么?”
“上午你一个人杀了上千人。”
“所以呢?”
渔翁把手里的半张黄纸塞了过来,转身就要走,张哲翰叫住:“慢!”
“你还要干嘛?”
“把你的衣服和鱼篓留下。”
“可是……”
“哈,光屁股!”张哲翰乐道,指了指庙门,“进里面,我给你衣服。”
几分钟后,拎着鱼篓的渔翁和穿着京族服装的男子走出庙门,拱手作别,渔翁一转脸,就变成了男子的面孔,哼着“挖呀挖”向东走去。
没走多远,黑影一晃,一名三十多岁男子挡住了去路,“把文告交出来,饶你不死。”
男子头戴斗笠,身着青衣,披着黑色斗篷,腰悬长剑,剑眉星目,英姿勃发,仿佛侠客一般。
渔翁乐道:“你你打劫也不找个有钱的,不好好苟着,瞎溜达个啥?”
男子拔出腰间长剑,尖声叫道:“少废话,交还是不交?”
“不交。”
“那就别怪本大侠不客气了!”
男子大喝一声,纵身一跃,长剑一挺,直刺渔翁面门。
“嘭”
画面定格,剑从渔翁面门旁擦过,肋下空虚处,渔翁的右掌正印在他肋骨上。
男子脸色煞白,不可思议地低头看着肋下这一掌,他根本就没看清自己怎么被击中的。
他知道渔翁收着劲,否则这一掌轻则断好几根肋骨,重则不知道会被打飞多远。
“还打吗?……诶,你怎么回事?我没使劲啊。”
张哲翰正想嘚瑟几句,却发现男子已瘫倒在地,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你,你这是,什么妖法……”
“怎么啦,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