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那些令行禁止、军容严整的士兵相比,简直判若云泥。
而在正堂主位之上。
却坐着一个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人。
那人约莫四十许,面容儒雅,身着一袭青衫。
若非身处这贼窝之中,倒像个满腹经纶的书生。
他便是这群反贼的首领。
东海王
宋河!
而在他身侧,同样站着一位文士打扮的男子。
手持羽扇,目光沉静。
正是其军师,尤用。
“大哥!俺说句公道话!”
一个光着脑袋,头皮上还纹着一只狰狞蝎子的壮汉。
猛地将手中的羊腿骨砸在案上,满嘴流油地吼道:“咱们忠义堂七十二兄弟,肯跟那九江的赵锋小儿联手,那是看得起他!”
此人正是七十二天王中排行第三的齐大奔。
为人莽撞嗜血,尤好食人肉。
却是宋河麾下最凶残的一员悍将!
他环视一圈,唾沫横飞地嚷道:“你们瞅瞅!那赵锋,打下个衡山郡,又夺了九江郡,前前后后,花了快他娘的一整年!可咱们呢?大哥带着咱们,从起事到拿下整个东海郡,才用了多久?三个月!整整三个月!”
“他赵锋算个屁!跟咱们大哥比起来,他就是个娃娃!还是大哥厉害!大哥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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