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婚礼宴席、必备礼品、共同应付长辈的消费等),由双方平均分担。
3.2所有共同开销需保留票据凭证,每月结算一次。
3.3各自婚前及婚后收入、财产均归各自所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双方均须对本次合作之真实目的及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家人、朋友、同事)泄露。
4.2若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秘密泄露,违约方需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亿元整。
**第五条:合作终止**
5.1合作期满一年,双方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和平“离婚”。
5.2离婚后,双方财产各自归属,互不纠缠,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索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青春损失费或其他费用。
**第六条:特殊条款**
6.1合作期内,若任何一方遇到真心相爱并意愿缔结婚姻之人,另一方应予理解,并必须积极配合,在合理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或阻挠。
6.2婚礼当日所有互动流程,需提前协商拟定“剧本”,按约定执行。除必要礼仪环节(如携手、敬酒)外,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6.3甲方不得以“丈夫”名义擅自前往乙方工作场所,干扰乙方正常工作。乙方同事无需知晓此事。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林晓晓看得非常仔细。片刻后,她拿起笔:“第五条,第二款,‘互不纠缠’后面,加上‘且不得索要任何形式的补偿’,写得再明确点。”石景明立刻点头:“有道理,加上。还有别的吗?”
“再加一条,”林晓晓想了想,补充道,“婚礼上收到的所有礼金,如何处置?建议单独列明:各自朋友赠送的归各自,共同朋友或长辈赠送的,扣除婚礼成本后平均分配。”
“没问题!考虑周到!”石景明表示赞同,让店员按照修改意见重新打印。
最终版合同出炉。两人在打印店店员略带好奇的目光注视下,在协议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林晓晓的笔迹清秀工整,石景明的则龙飞凤舞,透着股不羁的劲儿。但当写到“自愿遵守以上所有条款”时,他的笔迹却意外地收敛了许多,显得格外认真。
从打印店出来,秋日的阳光正好,暖洋洋地洒在身上。石景明看了眼腕表:“时间还早。现在去民政局?我刚好认识个朋友在里边,能省点排队功夫。”他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的“林浩然”,拨了过去。林浩然是他高中同学,如今在魔都民政局总部某科室当了个小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