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了”时,答案永远是“没有”。
森林从查奥蒂斯外向东绵延五英里左右,消失在横跨大陆剩余区域的大平原上。六千年前,这片土地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之一,原子时代人的第一批成就就是完成对这里的开垦。
布兰特打算向东走到森林边缘,然后朝北方高地行进。从地图上看来,以前在山脊上有一条路,它将沿海的所有城市串成了一条线,最末端就是沙斯塔。沿着这条路的轨迹走应该不难,不过布兰特并没有指望路本身经历几个世纪后还在。
他一路上始终紧跟着河走,希望河的路径从地图绘制以后没有发生改变。这条河不仅是他的向导,也是穿过森林的捷径,树木过于密集的时候,他和日光总是可以从浅水水域涉水而过。日光也非常合作,那里没有会让它分散注意力的草,所以不需要怎么督促,它就可以有条不紊地拖着步子跟着他走。
过了正午不久,树木就开始变得稀疏。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人类已经不想再占领这些土地,而布兰特则抵达了这片区域的边缘。过了一会儿,森林就被他抛在了身后,他自己则身处于开阔的平原上。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在地图上的位置,发现跟地图绘制的时期相比,森林又向东扩展了相当一段距离。但是向北去往低矮的小山的路径很清晰,古老的路就是在这些山上,他晚上以前应该就能抵达。
到了这里,一些现实自然世界中无法预见的困难便出现了。日光发现周围都是自己已经看了很久的最可口的青草,终于难以抵挡**,没走三四步就停下来吃上满满一口。布兰特和它之间用一根比较短的绳子相连,停顿导致绳子突然拽他一下,差点让胳膊脱臼。而让绳索延长会更糟,因为这样马匹就完全不受控制了。
现在布兰特已经挺喜欢动物了,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日光是在利用他的好脾气。他忍着脾气向前走半英里,然后就变换方向,朝一棵枝条似乎特别纤细柔嫩的大树走去。日光用清澈的棕色眼睛的眼角警惕地看着布兰特,而他正在制作一个精致的弹性开关,耀武扬威地将它安在皮带上。然后它飞快地跑起来,他根本就追不上它的脚步。
正如特雷格所说,它无疑是头聪明得令人费解的动物。
布兰特首选的山脉海拔不到两千英尺,而且山坡非常平缓。但是爬上山脊的路上要经过无数烦人的丘陵和小山谷,他们爬到最高点时已经接近晚上了。向南看去,布兰特看到了自己来时穿过的森林,而这些森林现在已经不再是他的阻碍。查奥蒂斯就在森林当中的某处,但他只是模糊地知道村庄的位置大概在什么地方,出乎意料的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森林中有他的族人开辟的巨大空地的迹象。平原向着东南方向无限延伸,平坦的草地上装点着一小簇一小簇的树丛。靠近地平线的区域,布兰特可以看到很小的、慢慢移动的半点,他猜想那可能是一些巨大的野生动物群在迁徙。
北边是海,从长长的山坡下去,穿过低地十几英里就能够抵达。阳光逐渐暗淡下去,海面看上去几乎一片漆黑,除了一些小小的碎浪和点点泡沫散落其中。
午夜以前,他找到一个避风的山洞,把日光拴在了一个结实的灌木上,然后支起老约翰给他设计的小帐篷。理论上讲,这并不是什么复杂操作,不过,很多人早就发现,这件事是非常考验人的技巧和脾气的。终于,一切就绪,他钻进帐篷过夜。
有些事情仅仅依靠智慧是难以预料的,只能通过惨痛的经验才能了解。谁能料到,搭帐篷的地方处于近乎平地的山坡上,但人体就是对这一点点坡度很敏感呢?而更令人难受的是帐篷一头到另一头之间有微小的温差,可能是在帐篷里随意乱飘的气流造成的。布兰特可以忍受固定的温度变化,但是无法预测的温度变化会让人发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