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郑青梅婆婆慌了,她跟这个儿媳相处了将近一年,知道郑青梅是认真的,她对秦可说:“你不能借给她钱。”
话落,又觉得自己语气太僵硬,怕惹怒秦可,她干笑着解释:“小可啊,一百块钱可不是小数,你借给她,万一她要是跑了,不还给你,你都没处找。”
“我不会赖账。”
郑青梅不看她婆婆,只跟秦可强调,“小可,我不会骗你的。”
在她看来,言而有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秦可现在就是郑青梅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郑青梅婆婆讪笑,“你身上一分钱没有,你拿什么还?”
“我的钱不都给你了吗?”
郑青梅反唇相讥。
郑青梅嫁来家里后,徐小刚从没给过她钱,郑青梅自己赚的也都交给婆婆了。
按婆婆的话说,年轻人存不下钱,总喜欢买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还是她存着,等以后有了孩子,都给孩子花。
有时候郑青梅想买点需要的东西,就得低声下气地跟婆婆要。
婆婆会仔细问她买什么。
那回她想买点棉布,自己做个背心,婆婆说什么都不给,还将她自己的破背心给郑青梅,说是还能穿。
郑青梅偶尔回娘家,想买点点心,婆婆还是拒绝,说是带两个窝窝头就行了。
“这大半年我赚了起码有五十块钱。”
郑青梅对她婆婆说,“这些钱都在你手里,我要买东西的时候,问你要十回,你最多给我一回。”
“你嫁到我家,那赚的钱就是我家的。”
郑青梅婆婆开始耍赖,“反正你不拿出一百块,你不准走。”
“行。”
郑青梅不惦记那五十块,就当是她先提离婚付出的代价,“一百就一百。”
只要去了省城,她可以去找工作,干什么都行,她总能挣到钱的。
秦可拍拍她的肩,而后直接回屋,拿了一百块,递给郑青梅。
郑青梅将钱给婆婆。
“我不要!”
那婆婆跳开,她又改口了。
虽然她一向爱钱,可她不能要,她要是接了,媳妇就没了。
回去小刚肯定要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