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3章 长篇大论(2 / 4)

特点,众多通信科技企业虽然申请了自家的技术专利,但极少有以此主张自身权利,限制其他企业正常发展的情况……”

“大家应该清楚,由于通信技术的迭代式和交织性发展特点,如果将全球所有通信技术专利以及基带通讯芯片的设计资料进行公开,应该极少会有完全独立的技术存在。”

听到这里,原本有些懵逼的众人这才隐隐有些明白了对方说出这么一番长篇大论的目的。

只见楚扬顿了一顿,然后继续缓缓道:

“所以对于原告方刚刚提出的我们菠萝科技在处理器芯片设计方面存在侵权行为,以及我们生产的菠萝手机产品为侵权产品这件事情,我们菠萝科技不予认可!”

听到楚扬那无比清晰的声音传来,旁听席位上很多人都是面面相觑。

安婕更是神色无比复杂。

她这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作为一名知识产权法律专业人士,之前她过多的将思维限制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身上面了。

没错,按照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方具有已经注册生效的技术专利权,而另一方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产品上面应用了相似或雷同的技术设计,那自然构成侵权行为。

只是她却忽略了通信类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

迭代式和交织性发展特点,导致了通信类技术专利极少有完全独立的存在。

而之前全球知识产权领域,也极少出现通信技术方面的相关案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以这种理由来抗辩,能够有用么?

想到这里,安婕不由微微摇了摇头,显然心中已经有了判断。

果然,只听一道冷笑声音从原告席位之上传来,

“可笑至极!”

“通信技术领域之所以知识产权类案件较少,只是因为取证难度较大,很难获得关键性证据而已。”

“如果真的按照被告方所说,因为侵权行为存在普遍性,那便不能够认定侵权行为存在和追究侵权者的相关责任,那我们这些通信技术巨头企业所取得的专利注册证书岂不是和一张废纸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