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胜,你虽然不是罗宾的头马,但他毕竟是你的拜门大佬,你出手帮他风风光光地走完最后一程,他来世当牛做马也会谢你的。”
“江湖上也会讲,你靓仔胜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我听阿冰讲,你买了一台波子(保时捷)跑车,要烧给你大佬,不错,有时候讲义气的名声,比钞票管用!”
神仙锦看着灵台上罗宾的照片,叹了一口气,罗宾这人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做事也是经常短路,选人的眼光也非常差。
靓仔胜这样的人才,也压了怎么多年,水房差点丢掉一个大才。
“老顶,道理我知,我懂该点解做。”
“罗府治丧,和联胜社十人有礼。”
池梦鲤想要继续说下去,但听到和联胜派代表过来祭奠吊唁,他只能赶紧回到原位,继续答礼。
和联胜这次很给面子,现任坐馆白勇,邓伯,加上和联胜五大底全都出动,一起来送罗宾最后一程,这算是给足了池梦鲤他面子。
白勇是看在神仙锦的面子前来,白勇和神仙锦两人是好兄弟,虽然字头不同,但年轻时候,每天晚上都要一起去食宵夜。
而邓伯拉着五大底前来,则是因为他抢在池梦鲤前面,把天盛公司吃进肚子,为了化干戈为玉帛,出席罗宾的葬礼,算是池梦鲤响响垛。
名声比地盘有用,池梦鲤只能把心头上的恶气咽进肚子里去,笑脸相迎,把自己跟邓伯的矛盾,当做粉笔字一样擦掉。
“阿胜,节哀顺变。”
邓伯上完香之后,安慰了一下池梦鲤,就奉上帛金,然后拿着吉仪,带着人坐到了神仙锦的身旁。
池梦鲤赶紧招手,将吉眯叫来,开口吩咐道:“通知餐厅,多准备出一个包厢来,要最高一档的酒席。”
“罗府治丧,潮州会馆(新记)三人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