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开庭(4 / 6)

升级、生产线升级、工人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还有当初工作任命的红头文件,也能证明这一点。”

    “另外,我这里还有当初陈建国在改制后跟工厂新签的劳动合同和股份合同。其中明确约定了,陈建国的股份分红,有诸多限制,首先必须在岗位上时才能产生效用,而且如果请假时间超过10天,则会失去当月分红权;无故旷工7天,失去当月分红权。一年内的病事假天数超过1个月,丧失全年的分红权,一旦离岗,同样会失去股份和分红权。”

    “这份股份分配合同,具备严重的不公平性,不对等性,违反了合同法,也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剥夺了股东可以行使的诸多权利。”

    “我认为,这份跟陈建国签订的股份合同,无效,所谓的股份分红,仅仅是当时的机械厂厂长兼法人刘汉民为了挽留当时机械厂技术最好的人才的一种欺瞒性书面借口。”

    釜底抽薪,既然你们认为陈建国是企业管理者,拿着一个点的股份说事,那么我就说这份股份合同无效。

    这就是张诚信的策略。

    而且这份股份合同确实经不住推敲,里面全是给陈建国下的套,也就是他工作兢兢业业,不旷工不请假,所以才能顺利领分红到现在。

    两个公诉人都面面相觑,没想到突然杀出来一个程咬金。

    但出现了任何状况,他们都要想办法推进,公诉和辩护是站在天平的两端,一方强,必然就有一方弱。

    为了这份体面,他们必须要找出漏洞,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被告人陈建国,你怎么能证明,这份合同是在被挽留的情况下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