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孙朗还钱(1 / 6)

    二手手机店的老板被带了回来,直接进了审讯室。

    负责审问工作的是韩凌。

    “不知道?”面对老板的否认,韩凌拿出盗窃嫌疑人口供,“这部手机九九新,受害者刚买没一个月,市场价在一万八左右,但是你以一万二的价格收购,低于市场价六千块钱。”

    六千块。

    辅警张思磊的工资才一千五,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种情况,除非卖家是个傻子,或者手机来源不明。

    老板委屈:“我真不知道啊,再说……一万二不少了,真不少。”

    韩凌:“但你一开始只想给八千,讨价还价后才定的一万二,为什么给这么低?”

    老板小声道:“生意嘛,是谈的,一开始我肯定给少。”

    反正绝对不能承认销赃,那可是犯罪。

    韩凌懒得多费唇舌:“行,找个好律师吧。”

    让对方主动承认是不可能的,除非上手段,审讯只是必要流程,他本就没指望有结果。

    2000年左右手机开始逐渐普及,此人从事二手手机回收业务已经六年了,不可能不懂市场价。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去回收一部无法合理证明来源的高端手机,很难以【不知情】抗辩。

    能不能胜诉,就看对方的命了,派出所作为侦查方只需固定证据即可,没有口供检察院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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