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不存在不犯错的凶手,各种潜移默化地去明示暗示,但在本格推理类的案件中,如果最后的证据只是凶手不小心在地上留了一个鞋印这类的证据,读者依然一定会失望。
现在已经不是血字研究的时代了,如果我写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血迹,哪怕后面解释了他身患绝症,这是必然的,也依然会被骂爆“为什么不擦干净,就算骗不过鲁米诺,至少也应该会擦掉吧”之类的评论会层出不穷。
所以,我必须要让凶手在“读者能够接受的范围内犯错”,任何证据都一定是“凶手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必须留下的东西”。
就比如滑雪案中的鼻腔喷雾。
但是这样实在是太难了,我觉得自己至少在短期内不可能写出比那个夫妻房密室更优秀的“简单且必须”手法了。
而如果让犯人回归到正常不犯低级错误的作案,本格推理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漏洞。
就比如,戴了手套=不留指纹,不受伤=没有血迹或伤口,没有监控,没有火药残留,不能直接从凶手身上搜出来下毒的证据等等。
在排除了这一切之后,你就会发现如果刑侦技术没有突破,达成文学作品中的“完美犯罪”简直轻而易举。
只要不犯低级错误就好了。
就好像我所写的十多年前下毒案一样。
为什么那个案子一定要放在十多年前?
其实是为了减轻没有证据带来的“挫败感”,因为如果夫人没有犯错,如果她没有把木盒留下,就真的是完美犯罪了。
根源就在于,那个时代的检测仪器,无法从泼洒的咖啡中提取到糖精。
所以我只能安排一个过去式来缓冲。
种种困难,我认为这才是英式推理真正式微的原因。
因为太难了。
设计一个看起来完美的案件在那个背景下其实没什么难度,真正困难的是,你要在找出能够让侦探证明犯人的证据,又不让犯人犯错。
就连天才如阿婆,也经常要让波洛用钓鱼手法让真凶自爆正是如此。
可能用的,能写的,都被阿婆写尽了,这时候,日式推理天马行空的机关密室就占据了上风。
让读者被花哨的手法吸引,从而忽略越简洁其实才越困难的本质,用花哨的手法留下海量用于侦破的证据。
事实就是,花哨的机关手法,本质不是犯人脱罪的计谋,而是创作者为侦探准备的外挂。
可我不会写机关,也不会写暗号,所以用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