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然后“司法决斗”的胜利者,便会被法官判决为是“正确”的那一方。由此还诞生出了专门替人进行司法决斗的“专业代理决斗者”。
在那个年代,如果被告人被三次传唤后依旧不出庭,原告甚至还可以在他“想要且有机会”的时候主动对被告发起攻击,而且这样做完之后,还会被视为“胜诉”。
美利加联邦如今在某种意义上自诩继承的是罗曼帝国,
民间的风气会变成这样,好像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风气”这种东西一旦流传开来,难免会出现一些“本地化”的演变,到最后没准和“原版”都几乎变得完全两样,
比如说在美利加的南方,决斗的规则如今就显得磨磨唧唧、婆婆妈妈的,
韦恩首先公开发起了决斗,那决斗的时间和地点就变成由对方决定,此外还会有各种小细节,都是理论上为了彰显公平,所以由双方轮流决定之类。
韦恩他们到达决斗现场的时间不算太早,这边是市区外的一个大十字路口,旁边还有一大片空地和小树林,算是道路配套的“公共地界”,
既可以算是里士满的地界,也可以算是郡里该负责的地界,甚至还可以算是州政府应该管理的地界,
于是几边都应该管,那就等于没人管。
对方选择在这里打“擦边球”,说明他的律师还挺专业的。
马车都还没到达预定地点,韦恩在车篷里伸出脑袋来一看,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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