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九、答复(2 / 5)

北美新神 赶紧吃 2536 字 6天前

的小桌上,随后面向着韦恩打开。

    哇哦,

    珠宝项链。

    吊坠部分是几颗尺寸颇大的红宝石,颜色透亮,越靠近中间的尺寸越大,然后项链部分看起来“一节一节”的,每一节上都镶嵌着稍小一些但也并不算太小的红宝石。

    韦恩不懂得鉴赏珠宝,但“看颜色”、“比大小”和“数数量”至少还是会的:

    “您的这件礼物看起来价格不菲,贵夫人收到以后一定很很开心。不知道您是从哪里知道了我们侦探社,并且愿意把这样贵重的物品交给我们来运送呢?”

    对方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

    “我在报纸上看过关于你们侦探社的报道,上边说你们是一家声誉良好的知名侦探社,又正好在乔治伯格,距离不远,所以就让人找过来了。至于项链的价格……我不太懂这些,我是从一位急需现金的公爵夫人手上购买到它的,花了8000金镑。”

    唔…….

    同样是几千金镑这个价位,韦恩也搞不清楚,“买石板的”和“买珠宝项链的”谁会更冤大头一点,

    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到时候的收货人肯定不是这位先生,要是侦探社把东西送过去了,结果对方却说东西被换成了假的,那自己肯定就会变成最大的冤大头。

    韦恩突然意识到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于是现编着理由:

    “为了更好地保护雇主的财产安全,出于谨慎考虑,我们侦探社在接下委托之前,通常都需要对像这样的高价值物品进行鉴定,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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