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众目睽睽(日万第一更!大佬们!求月票推荐票追读!)(2 / 5)

版权在我手里,主动权就在我手里。

    卖不卖,什么时候卖,卖给谁,甚至.怎么卖,都不急于一时。

    等电影真正上映,等市场给出最真实的反馈,再谈也不迟。

    我相信,到时候,地板价未必就是最终价。”

    区区二十万港币,哪怕日本、东南亚版权烂手里,陈秉文也亏的起。

    这笔钱,对现在的陈记糖水来说,虽然不算小数目,但绝非伤筋动骨。

    更何况陈记糖水在《醉拳》的广告植入,其价值早已远超这二十万港币!

    当《醉拳》在港岛乃掀起观影热潮时,“陈记糖水”作为程龙片中唯一具象化的慰藉品,将自然而然地分享这份人气和好感。

    观众会记住,那个打得精彩、笑得开怀的“醉拳小子”,打完架最爱喝的是陈记糖水!

    这种文化符号的植入,其带来的品牌认知度提升、好感度积累,是任何硬广告都无法比拟的。

    它润物细无声,却深入人心。

    当观众在街头巷尾看到陈记糖水的招牌,或者在便利店冰柜里看到瓶装产品时,脑海中很可能会不自觉地浮现出程龙畅饮的画面和那句台词。

    这种联想,就是品牌最宝贵的资产。

    至于那日本和东南亚的版权?

    那是锦上添花,是意外之喜,是陈秉文顺手布下的一步闲棋。

    成了,是巨大的额外收益;不成,也无伤大雅。

    吴思远听着陈秉文这番话,看着他脸上那份超越年龄的沉稳和自信,心中多了几分复杂情感。

    他一方面觉得陈秉文有些过于乐观,甚至带着点年轻人的理想主义,对电影市场的残酷和发行商的精明认识不足。

    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承认,陈秉文这份沉得住气的姿态,以及那句“主动权在我手里”,透露出雄厚的底气和定力。

    他沉默片刻,最终叹了口气,拍了拍陈秉文的肩膀:“陈生,你这份气度,我是佩服的。

    但愿真如你所言吧!《醉拳》能一飞冲天,我们大家都能跟着沾光。

    发行的事,我会尽力周旋,争取个好价钱。

    至于你那边的版权你自己把握,只希望到时候,别亏得太狠就好。”

    吴思远的语气里,既有对陈秉文勇气的欣赏,也带着一丝过来人对后辈的提醒和隐隐的不看好。

    陈秉文笑了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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