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娜是知道自己身世的(2 / 2)

外这儿帮忙买来那些名牌的商品!

爸妈在国内卖…

李娜这肯定保证正品,但肯定符合各种法律要求,不可能给寄多少!

当然,这只能算赚点小钱,但更重要的是,爸妈可以好好炫耀一下!

李娜心里清楚,她并非爸妈的亲生骨肉。

她的亲生父母是外地务工人员。

当年他们为了拼个儿子而生,再加上无力承担更多抚养责任,便将当时已有三四岁、却因是生未能上户口的李娜抛弃了。

在李娜有限的记忆里,只知道亲生父母,是北方人,大概是山河四省的,能完全排除在外的就是口音不是东北的。

然后李娜在想东北人很豪爽很疼爱女儿,肯定是不会丢掉女儿的。

而山河四省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当然这么多年了,大多数也不会重男轻女了。

而李娜的亲生父母应该是异类…

那时,已年过四十的养父母决定收养李娜,还有人劝他们,说孩子这么大懂事了,怕是“养不亲”

但养父母坚持,那些人也就没办法!

养父母曾经有个心爱的女儿,不幸在十九岁时遭遇车祸离世。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缘分,李娜的模样竟有几分肖似他们逝去的女儿。

李娜知道自己天资不算聪颖,情商也不高,用旁人的话说就是“不会来事”

,甚至显得有些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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