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支付,要是不满意的话,我还能给你们兑换成美元,这个待遇绝对是蝎子粑粑独一份,支持一下呗!」
何青生一听,脸都黑了。
不把稿件给自己单位出版也就算了,竟然还打起自己的主意?
你能不能好好当个人?!
倒是谭庸有些心动,探着身子说道,「稿费标准可刚提过,现在千字最高可以到10元,你按10元算?而且还有印数稿酬的哦?」
陈凡毫不迟疑地说道,「您把书稿拿来,立马按千字10元付款。印数稿酬照算。」
原本于1980年10月,国家出版局制定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却在陈凡这只小蝴蝶翅膀的扇动下,提前到1月份出炉。
倒不是他去提了什麽建议。
没别的,主要是某人的稿费收入太高,而当前国内的稿酬标准又太低,还没有「印数稿费」,于是在前段时间上级开会的时候,就有人提出来,全国作家这麽多,可绝大部分都没机会赚外汇,只能靠国内的一点点稿费生活,不太利于作家们稳定创作,所以,是不是适当提一提稿费标准,也好刺激一下大家的积极性?
当时老政委也参加了会议,当场就表示可以提一提,所以原本在下半年才会颁布的新标准,提前了大半年出炉。
不过提升幅度不是很大。
只是从原来的千字2到7元,提到了3到10元,勉强恢复到58年第一次制定稿费标准的时候……的一半,更别说与五十年代前期相比。
这只是文学作品的标准,诗歌的话,每20行算一千字,曲艺便宜一倍,是40行算一千字。
其实这个稿费倒是其次,最关键的还是恢复了「印数稿费」。
虽然远远比不上后来的「版税」,只是按「每万册」发行量计算稿酬,比如每多少万册,可以拿到基本稿费的百分之多少比例,然后逐步递减丶同时稿费累加。
但比起单纯的稿费,已经多了好几倍,横向对比其他职业,已经可以算高收入群体。
再要调整的话,除非又有人干预,否则要等到1984年,文学作品稿费标准才会提到2到20元每千字,印数稿酬也会大幅增加。
就连电影剧本也达到每部3000到8000元,极个别可以达到10000元。
只是比起90年代以后,标准还是不够高。
以歌曲为例,在84年经过调整之后,歌曲稿费是作词丶作曲各10到20元一首。
这个标准维持了不短的一段时期。
比如1984年石祥作词的《十五的月亮》,唱的也是西南战场的故事,当时这首歌为他带来十六元的稿费收入,所以当时有句话,叫做「十五的月亮十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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